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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解读亮点十:广告宣传中的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指引(二)

发布时间:2022-06-20

六、比较广告使用不当

比较广告的风险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对竞争对手及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批判或贬损,二是借他人早已扬名的商誉来抬高自己。需使用比较广告时,应确保:

1.广告中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

2.比较广告应符合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即比较广告的内容应当是相同的商品或可类比的商品,比较之处应当具有可比性;使用的数据或调查结果,须有依据,并应提供国家专门检测机构的证明;且不得造成不使用该种商品将会造成严重损失或者不良后果的感觉。

七、促销广告中以格式条款方式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企业可以对于自己的产品或业务规则有解释的权利,但这些应该都体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宣传促销广告中避免出现“最终解释权”的字眼,否则更容易造成“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负面效应。如因促销广告未明确有关内容,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是允许的,不利于消费者的解释是禁止的。

八、未经许可使用特殊标志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如建国70周年标志、建党100周年标志、奥运五环标志、奥运会吉祥物标志、冬奥会标志等。若未经所有人许可,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除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外,将并处罚款。

九、广告公司选用不当

在选用广告公司时,广告公司的资质等级与实际业务要求的资质必须匹配,如门头牌安装,需有匹配的高空作业等级。在某些情形下发生侵权或违法事件,广告主需承担连带责任。部分资质等级有年审要求,重新选任合作时需再次核实资质的有效性。

十、广告中使用中国地图时,地图错误或不完整

地图代表着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如误用不完整的中国地图,违反《广告法》第9条第4项,属于“损害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一经确认,将面临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因阿克赛钦、藏南地区、钓鱼岛以及南海诸岛极易漏绘,一般人难以识别,故应谨慎使用地图,确需使用中国地图时,不能随便采用网络上的模板,应从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官网(http://bzdt.ch.mnr.gov.cn/)获得图源。此外必须强调的是,台湾属于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切勿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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