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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解读亮点八:有奖销售的合规问题(二)
Q5抽奖式有奖销售中,各个区分配不同的奖品数量,经营者仅公示奖品总数量,是否存在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风险?
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现有的法律规范虽并未规定抽奖活动必须在参与活动的各个区均一视同仁,但为满足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义务以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披露义务,如经营者拟在不同地区设置不同的奖品数量或中奖概率,在确保不同地区的有奖销售独立开展的前提下,经营者不仅需要在活动规则中明示各个不同地区的奖品数量、中奖概率等事项,还应当明确标注不同地区的有奖销售存在上述差别。如仅披露“奖品数量可能依据地区有所不同”而不披露具体的数量划分,可能被认定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下规制的“谎称有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Q6在公示抽奖规则时无法确认抽奖概率怎么办?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公布中奖概率。但有时存在无法确认参与中奖人数,因此无法确认中奖概率的情形。因《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所规制和处罚的是通过隐瞒销售活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在客观上无法确定并准确表达中奖概率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在抽奖活动规则中对相关情况进行披露,并在活动规则中列明抽奖公式,对无法确认抽奖概率的情况进行说明。
Q7有奖销售对奖品描述有何注意之处?
有奖销售中对于奖品的描述,除应说明其奖品价值、种类等《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所要求载明的信息,仍应遵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可对赠品进行夸大的描述,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时应对赠品的名称、数量、性能、用途进行准确、清楚的说明。此外,还应注意避免出现《广告法》明确规定的广告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应谨慎使用数据以宣传奖品的功效,引用数据应明确标示数据来源,避免绝对化用语等,以避免对奖品的不当描述构成广告违法行为。
Q8有奖销售需要对抽奖过程的相关记录进行保存吗?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建立档案,如实、准确、完整地记录设奖规则、公示信息、兑奖结果、获奖人员等内容,妥善保存两年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因此,需要对抽奖过程的相关记录进行保存。
Q9进行有奖销售时应如何正确使用个人信息?
在有奖销售过程中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签署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相关协议、采取一定措施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等。如举办有奖销售活动需要参与者向经营者提供个人信息(如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建议在有奖销售活动规则中加入消费者明确同意将其个人信息用于有奖销售,包括通知中奖者等相关条款,并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在有奖销售活动举办过程中,尤其是通过网络方式开展有奖销售活动的(如通过手机应用举办),应注意个人信息的存储地点、存储方式并采取安全措施以保护个人信息。